乘客内急高速跳车乘客跳窗出事自担责


[IT搜购网 原创] 2019-06-21 13:34:57 编辑:

2016年2月13日讯,日前,在北京一辆公交车上一名乘客内急,在高速上跳车,危险举动吓哭旁边小女孩,车队对该乘客举动做出回应,称高速路上严禁上下车,如发生事故自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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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开始叫嚷,公交车内顿时“炸开了锅”。“车在高速路上怎么开门?太危险了。”“师傅您给他开一下得了”,有人反对,有人求情,乘客们的意见也不统一时,有目击乘客拍到这样一幕:这名男子不顾司售人员的劝阻,突然甩下一句“我等不了了!”随后跳下车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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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击乘客说,这件事发生在前天中午,一辆从昌平朱辛庄站发往河北怀来华侨农场站880路(慢车)公交车上。他称,这趟公交路线很长,中间途经京藏高速。由于时值春节,京藏高速八达岭收费站出口处社会车辆聚集,十分拥堵。公交被迫等待半个小时,也未能驶入辅路上的八达岭公交站。期间,这名男子感觉“扛不住”了。

男子当时坐在车厢中部位置,身边还有小女孩和一名女子随行。男子说,“我受不了了,真没办法了”,接着就打开车窗要跳窗,他的举动很快把小女孩吓哭。“您别跳,再等等就到了。”司售人员一直在阻拦。但是男子还是挤开同伴,翻越车窗,跳到了隔离带护栏上,但他接下来没能站稳,乘客见状都很担心。事后,男子还对司售人员的做法颇有微词。

 

车队回应   

高速路严禁上下车   

昨天下午,车队方面证实此事。笔者获悉,这辆880路公交车当时已驶出八达岭收费站,但仍未驶入辅路,处于高速路范围内。当时,公交车也处于“走走停停”的状态。依据《道交法》规定,公交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期间,严禁上下乘客。乘客遇紧急情况,多与司乘人员协商,避免“极端”行为发生。同时,对该乘客遇到的难处,公司将考虑更完善的服务。

律师说法   

乘客跳窗出事自担责   

行人本不允许进入高速路。网络上,外地还曾曝出驾驶员打开车门让乘车人“方便”,其他乘车人跟着下车“透气”被撞身亡的消息。对此,北京浩勤律师事务所胡瑞律师认为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城市公交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客。公交司机的选择看似有失情理,但符合法理。因为公交车属于公共场所,其管理人对乘客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。他认为,乘客在乘车前应对路途时间有判断,提前做好准备,不能因个人原因突破法律规定。在本事件中,乘客如因私自跳窗导致受伤等损害,将承担损害的主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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